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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调查研究北京地区民族、宗教情况,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

  3.协调推动本市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建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组织实施表彰活动;联系少数民族人士。

  4.参与拟定本市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本市民族乡村和清真食品、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承担对民族乡村、清真食品行业经济发展状况的统计和综合评价监测。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务,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负责宗教外事方面的有关工作。

  7.指导本市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宗教团体举办宗教院校;负责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本级,下属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北京市民族联谊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办公室、差额拨款预算单位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

  二、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6453.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03.9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49.29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4846.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0.73%;事业收入84.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41%;其他收入1072.3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7.86%。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1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1.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0.83%;项目支出2318.5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17%。

  2015年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3.64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9.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0.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4.71%;教育支出9.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3.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17万元,占本年财政支出19.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3040.8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94.17万元,增长10.71%。其中:

  “民族事务”(款,下同)2015年度决算3040.81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294.17万元,增长10.71%。主要原因:实施养老保险等制度改革。

  2.“教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9.4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3.24万元,下降25.51%。其中:

  “培训支出”(款)2015年度决算9.46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3.24万元,下降25.5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培训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603.2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74.80万元,下降11.03%。其中:

  “文化”(款)2015年度决算144.3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压缩“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前期筹备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体育”(款)2015年度决算458.92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68.80万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压缩“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北京市代表团参赛经费”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937.1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65.16万元,增长7.4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5年度决算937.1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增加65.16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和国家调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5年度决算108.3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84万元,下降1.67%。其中:

  “医疗保障”(款)2015年度决算108.35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减少1.84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减少医疗保障支出。

  四、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86.2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表中不含不予公开信息。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

  单位名称: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加油

公务用车维修

公务用车保险

其他

2015年预算

94.16

22.95

22.11


49.10

26.02

8.35

8.35

6.38

2015年决算

62.97

4.40

9.47


49.10

18.16

17.19

6.72

7.03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反映本部门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数和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实际支出数(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2.97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4.16万元减少31.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4.40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2.95万元减少18.55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原定出国团组未出行;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由国家民委组织的境外14天培训(俄罗斯),2015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4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9.47万元,比2015年年初预算数22.11万元减少12.6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工作。公务接待30批次,公务接待59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9.10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无此项资金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49.10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车费用。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8.16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7.1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7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7.03万元。2015年年初实有公务用车17辆,年末实有公务用车13辆(2015年12月报废公务用车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89万元。

  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3.6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12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5106.76万元,其中:汽车20辆,393.55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0万元。

  四、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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