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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要求,扎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化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一是丰富学习内容。制定下发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列为我委2019年度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和会前学法首要内容,在本年度我市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基层工作干部轮训班进行专门宣讲。将宗教领域政务服务内容纳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行宣讲。全年累计开展会前学法4次。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委主要领导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召开年初务虚会、半年总结会等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进行部署、检查、总结,并纳入我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予以明确。针对立法修订、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普法依法治理、建立研究机构等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研究会着力推进。围绕《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这一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向市领导专题汇报8次。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制作民族领域法治宣传微视频,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宣讲。组建5支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服务队,开展法治培训30余次。重点举办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北京宗教工作形势、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市2019年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部分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共计65人参加培训。全年共举办7次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900余人次。

  二、创新管理方式,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向更深程度改革取得实效

  一是政务服务工作持续优化。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要求,将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进行办理,率先完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通办",并编写政务服务培训题库,制发"一站式"办理、精简材料等方面的程序性规定。积极落实市政府各项政务服务便民措施,精简申报材料70%以上,压缩承诺办理时限70%以上;市级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编制新版政务服务手册,加强对市区民族宗教干部和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培训。全年共接受咨询800余件,受理政务服务134件。我委政务服务工作获得市领导批示表扬,收到表扬信4封,锦旗2面;收到韩国大使馆专门感谢信1封。我委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干部当选2019年度"政务服务服务之星"。

  二是动态管理权力清单和权责清单。调整宗教教育培训审批、民贸民品定点企业确定、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审查3项权力事项,形成《北京市市、区民族宗教部门2019版权力清单》,梳理权责清单,明晰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共计86项权责事项,并在委门户网站"公示信息"中设专版进行公布。

  三是创新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设,以《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为契机,结合当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大背景,立足全市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格局,探索将民族宗教领域执法纳入全市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提升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水平,为推进我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首都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和睦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按照全国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于2019年完成了修订《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项,《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正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审议项目。同时启动《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立法修订调研工作,《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立法修订调研报告获2019年度国家民委调研课题二等奖。

  二是坚持开门立法。先后赴上海、重庆和江西等省市及本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调研。围绕重点难点问题,与12个市级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专项调研8次。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区宗教事务部门、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界人士对立法修订的意见建议,累计征求意见建议170余条。

  三是加大专家论证力度。就《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先后两次召开专家论证会;以重大行政决策的形式,围绕修订《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和组建北京市宗教文化研究会组织宗教、法律领域专家学者进行论证。

  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约束。严格落实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同签订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充分发挥2家法律顾问单位作用,建立法律顾问服务业务工作制度,完善合同审核流程。全年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65件,法制部门审核信息公开、信访答复、委机关文件等30余件。

  五是完善决策机制。坚决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流程进行论证,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坚持参加决策论证会议。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全年共召开办公会议7次、党组会议35次,有效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推动解决区级执法主体资格问题。针对机构改革后6个并入区委统战部的区民宗办,因未任命主要负责人无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问题,与相关区进行协调沟通,推动任命工作,确保区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均具备了执法主体资格。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编印新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并发放各区民宗部门。举办各区民宗部门、机关干部共计80余人参加的全市民族宗教系统2019年依法行政培训班,对法治思维和宗教法规、当前执法工作形势、行政审批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并精选执法案例,组织现场执法演练,让参训人员进一步熟悉执法流程,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提升执法效能。落实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将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纳入双随机检查模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单,新增检查事项50余项,做到一次查、全面查。研究制定"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行政执法相关文件,建立并执行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执法情况通报制度,深入执法一线进行监督指导。全系统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1927件(含"双随机"检查36件)、行政处罚38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化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矛盾预警机制作用发挥,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分析,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妥善处置涉民族宗教因素网络炒作事件。全年共接到信访16件、政风行风热线9件、12345市民热线95件,全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有效避免和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季度和年度统计报送和工作报告制度。受理行政复议法修订以来我委第一起民族领域行政复议案件。

  六、加强监督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在全市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在修订宗教领域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年度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案和提案等方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接受公众监督,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全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600余条,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行政投诉。此外,按照每年市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要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分别纳入依法行政考评细则、政务服务考评细则、重点工作及主要职责任务考评细则的内容,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平安北京"建设考核内容。我委在2019年度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平安北京"建设法治宣传专项考核中取得满分。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12345"热线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对各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接诉即办"案件的指导力度,我委2019年度"接诉即办"工作在我市排名与相关部门并列第一。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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