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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1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北京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工作情况

(一)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一是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反复深入进行学习。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北京市规划等,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会。

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学深悟透。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配发“四史”等相关学习书籍,通过辅导讲座集体学、支部集中引导学、专题研讨交流学、线上线下结合学等方式,全面学习党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传承和实践经验,不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和自信。

三是立足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学习与实践。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培训,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和广大信教群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

(二)依法全面履职,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一是严格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我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新修订的民族宗教法规规章,修订公布2021版权力清单,明确44件权力事项。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告知承诺制各项改革措施在民族宗教领域落地落实。编制我委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先后完成两批共44项政务服务事项的电子化拆解,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和宗教教职人员证书进行电子证照数据汇总。

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政务服务专题培训,全年共依法受理并办结政务服务事项149件(其中行政审批34件),接受各类咨询1800余次。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规制度宣传贯彻,不断树牢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

一是深入推进《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委领导带头到相关区开展《条例》宣讲。制作释义1万册、宣传海报2万余份,发至市区相关部门、宗教活动场所等。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调研。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等学习培训,有效提升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三是持续加强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全年共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分别为《关于废止〈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本市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处罚决定前举行听证相关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并依法报备。

(四)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沟通对接。积极与文化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沟通,明确按照“三共同一协作”原则(共同监管、共同检查、共同推动修法,加强处罚环节协作)推动执法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民族宗教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培训班,印发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衔接方案及配套制度,编制执法案例汇编,有效指导实践。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制定2021年行政检查计划并公示,每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系统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407件(其中市级层面开展行政检查335件)。

(五)加强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我委实际,修订《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决策责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赴相关区和部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调研,及时跟进并汇报工作,不断深化落实效果。

三是圆满完成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聚焦提升宗教工作水平,积极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生活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

四是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接收并依法办理信访6件、官网在线咨询94件、政风行风热线10件、12345市民热线108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北京民宗”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发布和公开信息,全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次。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民族地方性法规需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民族地方性法规已制定实施20余年,存在明显滞后性,需要适时进行修改完善。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需继续加大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的力度。

三、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是持续强化学习。全年以行政处罚法、《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党组会前学法5次,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一规划两纲要”等内容,不断提升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积极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牵头开展《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释义制定和宣讲、民族宗教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衔接、民族政策法规梳理、“八五”普法谋划等工作,并为市委党校主体班次讲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三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实施宗教活动场所实施和解除“双暂停”工作意见、场所疫情防控指南,持续保持民族宗教系统“零感染”。

四是大力推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带头研究确定15个为群众办实事具体项目,出台17项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本级人大、政协等履行职能,圆满完成《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建议案和提案办理,并积极建言献策。

四、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不断提升北京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充分借助机构改革后民族宗教部门归口党委统战部门领导的优势,切实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各方面、各环节。

二是加强民族立法调研及相关政策梳理。根据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对我市民族地方性法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积极推动纳入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三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以中央、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核心,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为重点,创新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是持续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拓宽联合监管应用场景等“放管服”改革措施,推动实现市区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一体化。

五是不断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落实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衔接方案,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等,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效能。

六是加大决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单位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其他法治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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