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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市民宗委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2018年度市民宗委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2018年度市民宗委绩效管理自查报告
市政府:
2018年,北京市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抓机遇、趁势而上,不断推动民族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严格落实《2018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项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委党组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全委工作法治化水平。创新工作理念,找准创新途径,不断提升服务效果。本年度共承担4项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14大项市政府绩效任务,办理17件市“两会”提案建议,完成16件市领导督办件(其中市委10件,市政府6件)。针对重点工作,合理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预防消除,确保绩效任务的按时保质完成。
二、主要工作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1次,开展主题党课宣讲等活动200余次。举办处级科级干部、党务干部等专题培训班,全年培训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明确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层层签订个性化责任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组织观看警示录、参观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完善《机关公务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现驻地党组织、在职党员100%“双报到”,与属地街道、社区建立党建共建关系。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完成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清理规范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明确了14家企业整改方案并已上报市政府。
2.认真高效落实年度绩效任务
——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召开第八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先进,共评选出先进集体138个、先进个人245名。蔡奇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首善之区,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树标杆、作表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研究制定《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深入开展创建“九进”活动。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开展首届京津冀协同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成果展示、“石榴花开美京城”创建主题展等系列活动,举办全市民族健身操舞大赛、第八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民族电影展等活动,各族群众10万余人参与。开展《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中期评估。加强和完善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管理使用,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使用效益。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在京务工经商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举办新疆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学习班,3000余人次参加培训。充分发挥8省区在京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协作机制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促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召开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突出民族团结和高质量发展主题,高位推动民族乡村振兴。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组织完成以奖代补考评、绩效自评、专题培训和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作用明显。支持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在全国率先完成“十三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申报和确定工作。
——举办北京市第十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设置竞赛项目12个、表演项目6个,全市16个区、各族群众6000余人参赛。突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举办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展等系列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天津、河北组队参加开幕式和比赛,邀请青海玉树、内蒙古莫旗等受援地区群众参加运动会。助力北京冬奥会宣推,首次增设冰蹴球、冰嬉和雪垒等冰雪项目。创新宣传方式,在33个网络平台开通4场直播,693万人次观看,有效提升了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吸引力。
——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把“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传导到宗教界,充分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围绕“着力培养宗教团体带头人、重点壮大中青年代表人士队伍、积极储备爱国爱教后备人才”的目标要求,加强宗教界人才建设。依托教育培训工作,全年面向宗教界举办学习班、培训班16期2100余人次,特别是首次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了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读书班,组织宗教界举办《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培训班等。围绕“爱我中华”为主题,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9批220余人次。落实宗教院校建设五年规划,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意见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指导团体和院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优化办学体制机制,完善课程设置,提高办学质量。加强关心关爱,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体检,妥善解决我市已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界思想建设,制定《北京市宗教界坚持中国化系列活动方案》,从思想政治引领、宗教思想建设、传统文化展示、公益慈善活动等方面,指导各宗教持续推进中国化进程。市天主教以“天主教中国化”为主题开展神学思想研究,举办神学思想研讨会,编印研究论文集,展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成果。市基督教两会以“坚持基督教中国化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神学思想理论研讨,探索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基督教教义相融合,面向信教群众广泛宣讲《圣经》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支持佛教道教界发挥主体作用,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班、音乐会、书画展等活动,推动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组织开展解经工作研讨,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卧尔兹演讲集》。举办第12届卧尔兹演讲比赛,推广优秀卧尔兹巡讲,提高阿訇解经讲新卧尔兹能力和水平,推进解经成果转化。
——强化宗教团体制度建设。各宗教团体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相关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了市级宗教团体秘书长联席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部署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引导宗教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和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指导市天主教爱国会修订完善《公章使用管理办法》、《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制定“以堂带点”管理办法,推动开展“以堂带点”工作。指导市伊斯兰教协会制定《北京市伊协组织、清真寺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手册》和教职人员管理、安全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三个规范”,开展每月一专题《宗教事务条例》进清真寺活动,摘编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下发全市,提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
——深入推动全市宗教团体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以下简称“四进”活动)。持我市五大宗教团体以“四进”活动为抓手,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北京市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等“四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实施方案》,指导和协助宗教界在基督教海淀堂举行了“四进”活动启动仪式,召开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暨“四进”活动总结交流会,强化统筹推动。指导各区民族宗教部门强化属地管理,研究制定本区“四进”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动员部署、举行启动仪式、组织跨区学习、开展交流研讨,积极帮助各场所解决困难问题,为扎实推进“四进”活动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各宗教团体把开展“四进”活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全市146个场所均树立室外旗杆,定期举行升挂国旗仪式。通过举办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宗教事务条例》宣讲巡讲、设置法律法规宣传专栏等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宗教界法治意识。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活动,深化天主教、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佛教“慈悲·圆融·宏博”讲经交流、道教“东岳论坛”、伊斯兰教“福德论坛”等一批特色品牌活动,使“四进”活动在我市落地生根,形成长效机制。
——重点推进正福寺教堂复建、西什库大街76号院居民腾退、道教立马关帝庙修缮项目。完成正福寺教堂复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投标资格预审工作。取得西什库大街76号院腾退项目立项批复。指导市道教协会委托设计公司编制立马关帝庙修缮项目工程概念方案,结合海淀区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需求,提出了文物修缮、历史复原、地下空间利用三类概念性设计方案。
——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引导宗教界以打造慈善品牌为重点,不断扩大宗教慈善规模,创新服务范围,助力国家扶贫、慈善等公益事业,特别是组织五大宗教团体在新疆和田地区深度贫困村举行捐助“爱心托儿中心”项目捐赠仪式,共捐赠善款112万元,受到当地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欢迎。持续推进天主教“天慈公益”、基督教“光盐行动”、佛教“悲智行愿”、道教“弘道济世”、伊斯兰教“斋月善行”品牌活动,全年捐款捐物1000余万元。
——坚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召开2018年综合治理和安全维稳反恐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涉民族宗教舆情的预警预防、及时发现、妥善处置舆情问题。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单位办公场所100余处次,开展应急演练20余场次。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物防措施,为84个场所配备安检设备143部。做好春节、全国“两会”、复活节、开斋节、圣诞节等重要节日、重点时期安全维稳工作,始终保持全领域全系统的安全稳定。
3.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推动立法修订工作。积极主动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立法修订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推动《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列入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和2019年立法论证项目。开展市内立法调研,召开系列调研座谈会6次,累计征求全市宗教工作系统和宗教界意见建议190余条。撰写立项论证报告,组织宗教领域专家学者进行论证,现正对立项论证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着手起草《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全系统年度法宣工作计划,加大培训频度,提升普法针对性。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以各区主管宗教工作副区长、部分宗教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骨干,开展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配套规章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累计培训人员近500人次。编发条例单行本和宣传手册2.5万册,大力推进宗教法规进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结合“民族团结月(周、日)”活动、“民族公益行”、“民族文化宣传周”、“12.4”宪法主题活动等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利用民族宗教系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和政务(法务)公开,今年以来共推送法宣信息44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对民族宗教领域重大法律事务进行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
——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梳理公布2018版市区民宗部门权力清单,编制权责清单。首次制定印发《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规定一览表》,明确了25个部门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和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举办全系统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班,培训160余人次。综合运用行政检查、双随机抽查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对宗教领域的检查和执法。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行政检查2274件(含“双随机”检查36件),通过检查责令整改问题41件,完成行政执法监督考评人均检查量38件的考核指标;开展行政处罚25件。
4.全面加强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完整性、科学性、绩效性”等原则编报部门预算,夯实预算编报基础。2018年度继续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7.5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44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9.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68万元。全面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根据部门主要职能和工作计划,选取8个重点项目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和绩效跟踪工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统一,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做到应采尽采。强调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
5.全面优化服务
——推动民宗领域简政放权。下放市级许可事项1项,取消审批事项2项。按照市政府要求,将34项审批事项合并为13项,加大“一站式”办理授权,实现“一站式”办理率43%;大力推进网上办事,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显示事项在线办理率100%。今年以来,共接受咨询560件,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5件,行政服务事项78件,全部办结。
——做好服务中央相关工作。热情接待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蔡奇书记接见参观团代表,强调加强民族团结进步,首都要做出表率。圆满完成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重大活动的宗教服务保障工作,得到牵头部门和外宾的一致认可。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年度市级机关绩效管理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中,行政执法效能1项未能按照目标任务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共开展行政处罚25件,比2017年的处罚量增加了7件,执法能力和效果显著提升,但与《2018年行政执法监督考评检测指标说明》中人均执法量9件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执法的数量总体偏少,导致履职均衡度和职权履职率也相对较低。
下一步,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将继续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行政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尤其按照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加大人员培训、加强设备保障、加大执法力度,既注重工作方式,又注重工作效果,团结和引导首都各族人民和宗教界人士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
特此报告。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
 抄送:市政府绩效办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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