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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第九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工作,经推荐、审核等程序,拟定第九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第九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979373

  传真号码:010-65121639

  电子邮箱:huhz@mzzjw.beijing.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

  邮编:100053


附件:第九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第九届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奖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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