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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 审批:《北京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第四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

  事项名称: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审批

  设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10000500306380P

  负责人:沙丽

  行政许可决定部门: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京宗许可字〔2019〕21号 

  许可内容:1、同意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北京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第四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印数及发送范围以申请书所载为准;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其它各项手续。

  许可证编号:无

  许可日期:2019.05.13

  许可截止日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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