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 审批:《北京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第四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
事项名称: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审批
设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10000500306380P
负责人:沙丽
行政许可决定部门: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京宗许可字〔2019〕21号
许可内容:1、同意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北京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第四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印数及发送范围以申请书所载为准;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其它各项手续。
许可证编号:无
许可日期:2019.05.13
许可截止日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