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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审批

  事项名称: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审批
  设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10000500306380P?
  负责人:沙丽
  行政许可决定部门: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京宗许可字〔2021〕1号 
  许可内容:1、同意你会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京津冀“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学术研讨会 福德文集(第三辑)》300册,发送范围为本团体内及本宗教系统内;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其它各项印刷手续。  
  许可证编号:无
  许可日期:2021.2.3
  许可截止日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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