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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一处

  承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关系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协调推动本市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科技等社会事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参与拟订和实施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规划,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承担联系民委委员单位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的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外事(港澳台)工作。指导各区依法管理少数民族社会事务。

  电话:5553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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