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关于对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北京市民族宗教领域行政许可等依申请类事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行政办发〔2023〕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门制定规范民族宗教领域相关行政行为裁量权基准的制度。
二、制度分类
与我委相关的,涉及行政检查类和行政许可等依申请类两类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类、行政强制类行政行为已按市政府有关文件划转职权。
三、相关事项的审定
(一)行政检查类事项
行政检查类各事项由市编制管理部门、市司法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检查项名称、检查标准等进行了审定。
(二)行政许可等依申请类事项
行政许可等依申请类事项由市编制管理部门、市政务数据部门、市审批改革部门等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相关工作进行了审定。
四、措施创新性
一是行政检查类方面落实本市有关“一码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行政相对人的无事不扰。
二是行政许可等依申请类方面落实本市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一网通办”“进一门”“告知承诺”等各类措施的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