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性规定》的通知
京宗字〔2011〕70号
各区县民委(民宗办)、机关各处室、各宗教团体:
《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性规定》已经2011年12月22日第十一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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