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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市民族宗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35号)文件,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民委接待服务中心、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民族联谊会秘书处组建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北京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为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开展党的民族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开展民族文化、体育交流活动;联系服务首都各民族代表人士,开展联谊交流和公益性社会活动;承担少数民族宗教古籍整理相关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安全、网络应用、国有资产管理等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内设办公(古籍)室、党群(纪检)部、铸牢研究室、创建促进部、民族联谊部、交往交流交融促进部、融媒体宣传部、教育培训部、民族文艺部、民族体育部、会展部、网络信息部、人事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及安全后勤保障部十六个部门。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事业编制101人,实际75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898.35万元,比2021年3,184.45万元减少286.10万元,下降8.98%。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844.81万元,比2021年3,030.13万元减少185.32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每五年一届,故2022年没有安排项目资金;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7.32万元,比2021年59.50万元减少22.1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6.22万元,比2021年94.82万元减少78.60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度预算支出符合预期进度,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2,898.35万元,比2021年3,184.45万元减少286.10万元,下降8.98%。

基本支出预算2,590.7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9.39%,比2021年2,140.72万元增加450.00万元,增长21.02%,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及落实人员工资政策等。项目支出预算307.63万元,比2021年1,043.73万元减少736.10万元,下降70.53%,主要原因为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每五年一届,故2022年没有安排项目资金。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单位预算项目主要为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资金、少数民族古籍编纂工作、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及办公用房修缮类项目。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3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2万元,其他支出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1.6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占本单位全部预算项目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07.63万元,占本单位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共有车辆7台,121.5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共计290.58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民族事务: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民族工作专项、事业运行、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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