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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17号),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简称市民族宗教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

  市民族宗教委部门职责:

  1、组织开展本市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督促检查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3、参与拟订本市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民族事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推动本市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建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

  5、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本市民族乡村经济、清真食品行业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开展民族乡村、清真食品行业经济发展状况分析研究工作。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7、指导本市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宗教团体举办宗教院校。负责宗教外事方面的有关工作。

8、负责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等12个处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单位行政编制77人,实有人数70人;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4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5,377.43万元,比2021年7,913.78万元减少2,536.35万元,下降32.0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377.43万元,比2021年7,913.78万元减少2,536.35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每五年一届,故2022年没有安排项目资金;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5,377.43万元,比2021年7,913.78万元减少2,536.35万元,下降32.05%。

基本支出预算2,813.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2.32%,比2021年3,153.11万元减少339.88万元,下降10.78%,减少原因为人员变动导致基本经费减少。项目支出预算2,564.19万元,比2021年4,760.67万元减少2,196.48万元,下降46.14%,主要原因为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每五年一届,故2022年没有安排项目资金。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单位预算项目主要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资金、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法治建设保障、信息系统运维及其他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1家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6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20.66万元,与2021年持平。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开展国际间民族宗教事务交往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6.4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9.27万元减少2.85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外省市民族宗教部门工作交流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6.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1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6.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2.6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5.0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5.05万元,其他支出3.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6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32.0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8.8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占本单位本年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564.19万元,占本单位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11台,共计210.8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共计267.46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民族事务: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民族工作专项、事业运行、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表中不含不予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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