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延续许可的公告
各已取得许可的行政相对人:
按照《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将于2025年3月1日起为已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各行政相对人开展延续许可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请你们做好以下准备:
一、做好学习培训
安排你单位信息审核人员在原学习平台登录账号,完成各门新增课程的学习;如信息审核人员调整且达不到相应数量要求的,应及时补足人员并报名参加培训,完成后续工作。
二、做好申报材料准备
一是对你单位近三年已发布信息进行自查,主动调整违法违规的内容;
二是按照培训课程中的指导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对其中相比初次办理许可以来发生变化的材料进行重点调整完善,并联系我委进行有关材料调整的指导。材料调整工作建议于原许可到期日30日前完成。
有关本公告相关情况,可咨询我委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电话:89150045,工作时间:以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公示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