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内部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服务承办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市民族宗教委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我委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民族宗教委内部审计项目审计服务承办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名称是市民族宗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原主要领导人员离任审计。主要内容是协助完成对所属4家事业单位原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范围:其中3人为近3年任职,1人为1年5个月任职。最终协助做出审计评价、审计报告等。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9万元。
三、承担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有开展相关业务必须的专业团队和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且全程跟进项目。
5.近三年有相关工作经验。
四、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2025年4月11日。
五、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企业简介、相应资质及业绩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材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逾期不予受理。(邮箱地址:gongyana@mzzjw.beijing.gov.cn)。
六、其他事项
1.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比选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者电话形式告知申报单位。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有。
联系电话:55530612,13801085038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