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专用标识制作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规范本市清真食品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我委向社会公开征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专用标识制作项目承接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专用标识制作项目
二、承接单位资格条件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承接主体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承接该项目的申报单位将资料电子版(注明申报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hepengfei@mzzjw.beijing.gov.cn。资料审阅合格后,我委将以邮件或者电话形式告知申报单位,并通知比选的具体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10-55530569
本公告由市民族宗教委负责解释。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