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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专用标识制作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为规范本市清真食品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我委向社会公开征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专用标识制作项目承接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专用标识制作项目

二、承接单位资格条件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承接主体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提交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愿承接该项目的申报单位将资料电子版(注明申报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hepengfei@mzzjw.beijing.gov.cn。资料审阅合格后,我委将以邮件或者电话形式告知申报单位,并通知比选的具体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10-55530569

本公告由市民族宗教委负责解释。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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