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 审批: 陈楷楷
事项名称: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69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64项
申请人:陈楷楷
行政许可决定部门: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京宗许可字〔2019〕39号
许可内容:1、准予中日青年交流中心二十一世纪剧院2019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0日期间,为托马斯为主要负责人的外国人基督教活动临时宗教活动地点。
2、颁发《外国人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资格证书》。
3、组织者托马斯、乌切纳居留许可到期后,须办理新的居留许可并向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补交材料,否则,此二人不再具有组织者身份。
许可证编号:京宗外证字〔2019〕2号
许可日期:2019.06.11
许可截止日期:20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