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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正福寺教堂

  事项名称: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海淀区天主教爱国会

  行政许可决定部门: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京宗许可字〔2020〕3号 

  许可内容:

  1、同意按照申请材料所载内容,筹备设立正福寺教堂;

  2、筹备期为1年,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计算;

  3、筹备完成后应在本区住建部门办理建筑验收、消防验收等手续并及时向区宗教部门申请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手续;

  4、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手续后可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许可证编号:无 

  许可日期:2020.03.18

  许可截止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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