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审批
事项名称: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审批
设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二条;
《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北京市房山区天开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11101115674605851
负责人: 释延佛
行政许可决定部门: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京宗许可字〔2022〕140号
许可内容:
1.经审核,你单位申请的《中英讲解〈佛说四十二章经〉》,内容符合国家和本市宗教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同意你单位将其作为内部培训的印刷品使用,《中英讲解〈佛说四十二章经〉》不属于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得对外交流发送。
2.需在封面左上角标明“内部培训 妥善保存”,并将本审批决定书编号在封三适当位置明示。
许可证编号:无
许可日期:2021.09.7
许可截止日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