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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座谈交流会

3月19日,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北京市民族宗教委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夏华、全国政协委员张继焦等14位来自各行业、各领域、各民族代表人士,畅谈学习体会。深入学习领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法治力量切实转化为首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强大动能。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婷婷主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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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实施,从政策理论研究、民族手工艺产业化发展、音乐美学教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文旅融合发展、文化传播、课堂教育等多领域谈认识、讲体会、献良策。一致表示要把法律精神融入日常工作,强化法治思维,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抵制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言行。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民族团结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深学细悟法律精髓,筑牢思想与法治双重根基;要深化学习领会,坚持知行合一,切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各方合力,把法治要求转化为工作举措,以首善标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京华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此次座谈交流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任务,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全面实施、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质效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北京市民族宗教委将持续深化学习宣贯与实践转化,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领域、各民族代表人士的带头作用,以法治力量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首都各领域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奋力开创新时代首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首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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