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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教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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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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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深入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结合北京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月活动,北京市道教界以“聘请专家讲法、组织道众学法、线上线下宣法”等形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知识。所属各宫观积极响应协会号召,向信众游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单行本近千册,积极营造北京市道教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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