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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3月)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委政府网站(https://mzzjw.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联系电话:65251740。

  一、概述

  2016年,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工作机制方面,对我委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包括委内政府信息的整体情况以及政府信息的范畴等都进行了明确要求,主动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对包括行政许可类、规划总结类、法律法规类、机构职能类、业务动态类在内的所涉及到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更新时限、发放范围和途径进行了说明。截至2016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制定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北京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办法》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及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对我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对2016年度我委开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等工作起到了指导督促作用。

  (二)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情况

  明确我委范宝副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已在“领导简介”栏目中进行了公开。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三)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依据,修订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编制了统一规范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模板;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台账,实现办理流程全程监督;受理登记回执及办理答复均以书面形式寄送,同时扫描电子版留存备查,做到办理环节全程留痕。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以我委门户网站改版上线为契机,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门户网站版面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并增加了全文检索功能。在网站首页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分别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申请公开流程”、“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公开”、“职权信息公开”等选项。其中,“信息公开目录”及“职权信息公开”栏目与首都之窗网站相连,信息公开内容与“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同步更新。

  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在原有的信函、传真、电话及当面申请等四个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基础上,增加了电子邮件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进一步拓宽了申请渠道,提高了申请的便利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2016年11月,结合我委举办的本系统2013年以来新入职人员培训班,对办公室业务进行了专门培训,重点就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对我委制定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及《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切实提高了我委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办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2.38%;法规文件14条,占总体的比例16.67%,规划计划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3.57%,业务动态类信息6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7.38%。

  根据我委的职能,我委主动公开信息主要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类信息、行政职责类和各种服务类信息,让公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服务指南、公告、通告等公开形式,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形式最为常用。在做好群众来电咨询工作方面,我委值班电话24小时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答群众需求,减少了群众往来次数,对能够当场答复的诉求均做到当场答复。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二)答复情况

  本委2016年度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五、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本机关答复的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费用。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6年本机关没有接到有关诉讼。

  六、咨询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机关没有接到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民委认真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办理依申请公开流程需进一步完善。

  2017年,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84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2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4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3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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