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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8项内容。

  在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mzzjw.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民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5251740。

  一、概述

  2017年,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委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主动公开工作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按要求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五公开”,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2017年,我委研究制订了《北京市民委(宗教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我委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了《2017年市民委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方案》对我委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业务处室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适时公开重点任务相关工作情况,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关切,做好解疑释惑。

  切实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将公文公开属性管理纳入公文制作过程;严格执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中明确的办公会议开放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不予公开信息按要求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对产生部门、送审人、信息名称、公开属性、不予公开原因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由处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存档备案。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在我委门户网站开辟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集中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准确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及时发布我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各项活动情况。

  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对中央、北京市制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行同步解读;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解读文章及工作信息。针对有关重大事件、舆论热点和市民关心的问题,在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重大民族宗教节日期间,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发布信息,做出解读;围绕接待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北京市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5.6民族团结日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做好信息发布。

  (三)渠道平台建设情况

  在门户网站首页公开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申请公开流程”、“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公开”、“职权信息公开”等栏目。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目前,我委已开通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网页申请及当面申请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有效提升了申请的便利性。每日专人定时查收信息公开申请,专人接听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

  进一步充实、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上一年度我委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渠道建设情况以及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四)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在门户网站“机构职能-处室分工”栏目中,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范宝副主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已在“领导简介”栏目中进行了公开。2017年,委领导对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制发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作出多次批示,要求各有关处室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任务落实,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我委机关处室、所属单位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根据国家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于2017年初,组织实施了针对机关处室及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核以主动公开信息及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为依据,计算全年累计得分。2017年初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

  (五)政务公开培训开展情况

  10月31日,结合我委举办的本系统科级干部培训班,对政务公开业务进行了专门培训,重点就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及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解读,切实提高了系统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政府信息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比2.06%;法规文件类5条,占比5.15%,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比3.09%,业务动态类信息7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7%。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行政职责、少数民族节日放假通知等各种服务信息以及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日常工作信息,让公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服务指南、公告、通告等公开形式,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形式最为常用。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方面,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及时解答群众问题。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7件,均已登记受理并办结。办理中严格执行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出具登记回执,按时送达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书中按照要求援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并明示救济渠道;回执及告知书均以书面形式寄送,同时扫描电子版留存备查,并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进行了录入,实现办理流程全程监督,办理环节全程留痕。

  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台账,进一步修订了我委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模板,确保了答复时限的合法性、答复形式的规范性、答复内容的规范性和针对性。

  五、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委有1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我委答复的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费用。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我委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诉讼。

  六、咨询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认真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以2018年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依据,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北京市民委(宗教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持续提升我委在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针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逐条逐项开展整改落实。通过评估、整改,逐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规定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法规进行同步解读,对社会热点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作用,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方便公众获取和知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使用统一规范的标准化文本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2018年,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9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2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5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7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7
     1.当面申请数1
     2.传真申请数0
     3.网络申请数5
     4.信函申请数1
  (二)申请办结数7
     1.按时办结数7
     2.延期办结数0
  (三)申请答复数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
     2.同意公开答复数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
        涉及商业秘密0
        涉及个人隐私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
四、行政复议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五、行政诉讼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六、举报投诉数量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
      2.兼职人员数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30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